6月30日晚,第四届“温州音乐奖”颁奖典礼暨“音之浪”七都江畔音乐会在七都揽江驿站启幕。
民盟温州市委会艺术团副团长朱琴燕获评第四届“温州音乐奖”艺术成就奖。
朱琴燕
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、温州音乐家协会主席团成员、温州市音协声乐学会副会长、乐清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。浙江省歌唱家艺术团成员,温州市歌唱家艺术团成员;全国艺术先进个人,全国艺术教育优秀指导师;温州市“四个一批”人才,温州歌坛“五朵金花”,温州市十佳女性,温州公益慕课导师,温州市十佳职工文体领军人物。乐清市文化馆分管负责人,乐清市第六轮和第七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。
曾连续三届代表浙江省参加“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”获得全国团体优秀奖和个人独唱荧屏奖;获中国文化部颁发的“中国艺术节特别奖”;获长三角青年歌手大赛独唱银奖;连续数年获得浙江省“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浙江赛区选拔赛”“群星奖”、“新作大赛”等各种省级声乐大赛的独唱金奖。演唱的乐清民歌《对鸟》在浙江省最具地域特色民歌代表性演唱会上授予“最佳传承奖”和浙江省最高奖“薪传奖”和中国文旅部颁发的“优秀进疆展演节目奖”,并收录在浙江省越风吴歌民歌选专辑中,曾在CCTV4央视中文国际频道播出,并由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的拍摄录制《对鸟》MV多次参加中央电视台“激情广场”、“中国第七届艺术节”等开幕式,“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”,“联合国主办的世界地理信息大会”、“全国民歌节”、“江南民歌节”、“东亚文化之都”、浙江省和温州市新年音乐会、新春团拜会、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晚会的演出等。曾发行了“浙江省青年歌唱家系列”朱琴燕《春风得意》独唱专辑等。